为贯彻落实学校安全工作会议精神,校纪委充分发挥“再监督”职能,联合党政办公室、宣传统战部、教务处、学生处、后勤保卫处等职能部门,于12月中旬共同开展学校安全工作履职情况专项监督。
此次专项监督分小组、分主体、分阶段推进,全覆盖各校区、各学院及附属单位,监督范围包括学生安全教育与管理、毕业生实习管理、校园环境安全隐患排查、意识形态及实验室安全管理等安全工作责任落实情况。通过监督,推动问题立行立改,督促各级各部门就监督检查和自查自纠的问题持续整改,落实到位,切实扛稳安全稳定工作主体责任,筑牢校园安全防线。
接下来。校纪委将常态化结合日常监督,持续关注学校安全工作,紧盯主体责任和监管、监督责任落实,切实拧紧校园“安全阀”,全力护航安全、和谐、稳定的校园环境构建,持续提升师生学习生活工作的安全感和幸福感。



撰稿:吴海滨
摄影:袁晓娟
审稿:邱信洁、廖素梅